新的垃圾分類包括可回收垃圾、有毒垃圾、濕垃圾和干垃圾四大類。
1.可回收垃圾:包括廢紙、塑料、玻璃、金屬和布料五類。
廢紙:主要包括報紙、期刊、圖書、各種包裝紙等。
紙巾和廁所紙由于水溶性太強不可回收。
塑料:主要包括塑料制桶、制盆、制瓶和塑料衣架等。
玻璃:主要包括各種玻璃瓶、碎玻璃片、鏡子、燈泡、暖瓶等。
金屬物:主要包括易拉罐、罐頭盒等。
布料:主要包括廢棄衣服、桌布、洗臉巾、書包、鞋等。
2.有毒垃圾:有害垃圾指含有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重金屬、有毒的物質、對環境造成現實危害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。
包括電池、熒光燈管、燈泡、水銀溫度計、油漆桶、家電類、過期藥品、過期化妝品等。
這些垃圾一般單獨回收或填埋處理。
3.濕垃圾:濕垃圾(又稱廚余垃圾、有機垃圾)即易腐垃圾,指食材廢料、剩菜剩飯、瓜皮果核、中藥藥渣等易腐的生物質生活廢棄物;
是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、飲食服務、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垃圾;
其主要來源為家庭廚房、餐廳、飯店、食堂、市場及其他與食品加工有關的行業。
4.干垃圾:干垃圾即其他垃圾,指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廢棄物。
這類垃圾不會腐爛,危害大多較小,但無再次利用價值,如建筑垃圾類,生活垃圾類等。
一般采取填埋、焚燒、衛生分解等方法處理,部分還可以使用生物解決,如放蚯蚓等。